一、乙方入院时,需确定委托人,负责服务对象入院期间的费用,疾病治疗及突发事件处理。
二、乙方等级护理由甲方视住养人的年龄,残情,病情及自理能力与委托人协商确定。
三、生活用品自理,个人家具不准搬入房内,自备电器原则上不得在房间使用。
四、乙方入院时,须如实告诉病情,入院后如甲方认为不宜在院内居住的其它疾病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,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不适合过群体生活的等,丙方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,并将其接回:如遇有思想,生活或医疗问题,丙方应协助做好工作,不得借故推脱。
五、遵守安全用水、用电等相关安全制度。不得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入院,一定数量的现金可委托甲方代管和储存。
六、外出需要向甲方请假,销假,并佩带出入卡,遵守门卫管理,外出注意安全,意识不清和行动不便的不得自行外出(原则上单独不得外出)。
七、来客探望,应遵守制度。维护院内环境整洁、安静、如需留宿,须办理登记手续,然后入住。